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办事入口 · 三入口横排等宽下接条件总门户
征期通告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电子税务局办事入口 · 入口白 / 图标蓝 / 悬停浅金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上办事入口大厅

连接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以三入口横排等宽直达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填报,并在入口正下方无缝承接四项准入条件。

办事入口检索
热门办事长尾词:
01 / 三入口横排

电子税务局核心办事三入口 · 等宽横排直达

悬停卡片呈现浅金高亮,并联动下方对应办理条件
ENTRY 01 · 即时出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

开具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自带税务机关电子签章、验证码与二维码双重防伪。

办理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 特色应用 → 纳税记录开具
进入纳税记录开具入口 →
ENTRY 02 · 跨年继承

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

将上一年度已采集的子教、赡养老人、房贷利息、住房租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新年度继续享受。

办理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 我要办税 → 专项附加扣除
进入一键带入确认入口 →
ENTRY 03 · 汇算专享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填报

对照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年度费用汇总数据,录入医药费用总金额与医保目录内个人负担自付金额,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办理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 专项附加扣除 → 大病医疗
进入大病医疗填报入口 →

02 / 办事入口下接四条件 · 先告诉您能不能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准入标准)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条件 01 承接 ENTRY 01

2019年1月1日后已申报所得

已由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自行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含零税额),均可开具《纳税记录》。

2018年及以前所属期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条件 02 承接 ENTRY 02

跨年度扣除信息无变化

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本年度完全一致的可直接“一键带入”;若发生父母满60周岁、子女满3周岁等变化需先修改再确认。

确认窗口: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确认
条件 03 承接 ENTRY 03

医保目录内自付超15,000元

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

扣除环节:仅限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
条件 04 全站通用条件

10月26日前完成当期申报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单位扣缴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月度预扣报送均在顺延窗口内有效受理。

电子签名效力: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03 / 三指标量级

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与办结时效三指标 · 再告诉您办多少

明确大病医疗扣除上限、专项附加扣除覆盖项数与顺延截止节点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年度限额 起付线 15,000元
80,000元 / 年据实扣除上限

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现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项目 6项月度预扣 + 1项汇算
7 项3,000元/月(赡养老人最高)

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大项目。

本月纳税申报顺延截止期 国庆节假期顺延
10月26日纳税记录 0秒即时出件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已入库申报记录全年7×24小时实时生成电子《纳税记录》。

04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办事须知与唯一主行动

  • 1. 纳税记录防伪核验:税务机关提供手机APP扫描《纳税记录》二维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输入验证码两种官方验真服务。
  • 2. 大病医疗填报主体: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由员工本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个税APP自行录入,可选择由本人或配偶扣除。
  • 3. 顺延期限特别提示: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请按期完成申报与扣除信息确认。
已选入口: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办事总通道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 →
05 / 分栏目录

左分类 280 / 右列表 1fr · 电子税务局办事入口清单

分类切换查看证明开具、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与扣缴客户端协同事项

全部办事入口(共 05 项)

入口白 · 图标蓝 · 悬停浅金
PORTAL-0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2019年1月1日以后所属期)

支持按税款所属期跨度在线生成加密PDF格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提供二维码与验证码双向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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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02 跨年度一键确认

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与信息修改

将上一年度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新年度,支持新增赡养老人、切换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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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03 联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数据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填报

录入医药费用总金额与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自付金额,支持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大病医疗支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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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04 单位办税端协同

企业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与集中申报

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采集员工授权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预扣预缴自动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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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05 2018年12月31日以前所属期

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补开与查验

针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历史申报记录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与2019年后《纳税记录》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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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结果预览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与专项附加扣除回执预览

标准电子凭单要素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操作实景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扣除核定单

电子签章有效
开具平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纳税记录所属期 2019-01 至 2026-10(即时办结 · 含零税额申报记录)
专项附加扣除状态 已完成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共 6 项预扣)
大病医疗扣除核定 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 15,000元部分已计入汇算抵减
本月征期顺延备注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防伪说明:本记录加载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税务机关电子签名,支持扫码与验证码双重验真。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事界面实景 1024 × 457 WEBP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办事入口实景预览

图示: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事入口、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及纳税记录下载界面。

07 / 机构说明

简介 380 / 说明 1fr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机构说明

左栏固定 380px 机构简介 / 右栏 1fr 办事入口操作指南
官方权威办税入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共同构成全国统一电子办税体系,与各省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账号互认,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纳税记录开具、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年度汇算清缴一站式服务。

主管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证明文书调整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本月顺延截止日 2026年10月26日
全国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电子税务局三大高频办事入口操作问答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如何辨别所属期?

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系统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

二、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后还能修改吗?

可以。一键带入后若发生父母满60周岁、婴幼儿满3周岁转入子女教育或更换工作城市租房等变动,可随时进入对应项目点击“修改”更新。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填报数据从哪查?

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年度费用汇总查询】中查看“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对应填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大病医疗模块。

四、国庆节假期顺延期间办事入口是否全天开放?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三大办事入口全天候开放受理。